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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400家 今年須辦法說會

發布時間:民國106年02月21日

【工商時報 第B5版╱上市櫃3/集中市場 黃鳳丹 】
 
  自2015年度起規定的每3年至少召開1次自辦或受邀法人說明會,今年將是首次3年到期,據估計,仍有高達400家上市公司這2年多來未曾召開,必須在今年底前完成。
 
  當初這個規定就是為提升上市公司財務、業務資訊透明度,並增進投資人獲取企業訊息管道。由於以前曾經一度規定上市公司要上傳「財務預測」至公開資關觀測站,但不少企業因為產業變化太快,其財務預測往往無法達標,甚至造成股價劇烈波動等情形發生,因此,後來改成自願性。
 
  不過,台灣許多白手起家的中小規模企業,往往是副總兼財務長兼發言人等,沒有設置「投資人關係部門」,也很少建立對外溝通管道,雖然說是「專注本業經營」,但因此使得投資人無法得知企業經營概況。
 
  其實無論自辦業績說明會或受邀參加法人說明會,都會被認可在3年1次的規定內,按理來說,不論持股與否都可以報名參加,因其形同引進資金、認可公司營運。
 
  2015年6月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曾表示為了保護小股東,因此不願意召開法人說明會,不過2016年9月鴻海還是受邀參加瑞士信貸舉辦的「ASIAN TECHNOLOGY CONFERENCE 2016」。
 
  據估計,上市公司中仍有高達400多家必須在今年底前完成業績說明會的舉辦,而這之中卻也不乏許多知名大企業,例如中鋼構、佳格、堤維西、車王電、味全、黑松、中石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