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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公司治理評鑑 強化董事會職能

發布時間:民國106年12月28日

【自由時報 第C02版╱證券新聞 陳永吉 】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證交所昨日公告第五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適用期間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預計於2019年4月底前公布2018年度之評鑑結果。這次評鑑指標最大的變動,就是強化董事會職能,另外若公司「訂定吹哨者檢舉制度」,則加重給分,回應各界對公司治理的建議。
 
  證交所表示,2018年度評鑑總計新增8項指標,刪除22項指標(其中16項整併至其他指標),修正13項指標;另外,配合新增題型,共調整22項指標題型等。
 
  訂吹哨者條款加重給分
 
  證交所表示,此次新增的指標,包括推動董事會職能發揮、而增加的「每次董事會至少一席獨立董事親自出席」、「設置公司治理專職人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及「揭露董事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連結」等指標。另外為強化企業社會責任的落實,新增「設置適當企業社會責任之治理架構」、「制訂保障人權政策」、「制訂政策將經營績效或成果反映於員工薪酬」等多項指標。
 
  此外這次評鑑指標則將「公司是否在會計年度結束後兩個月內公布年度財務報告」、「提供英文年度財務報告」及「訂定吹哨者檢舉制度」等6項指標列為加重給分題,希望透過增加給分方式,達到鼓勵效果。
 
  證交所表示,目前2017年度(第四屆)之公司治理評鑑作業正積極進行中,預計於2018年4月底前公布2017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