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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權? 現階段暫不考慮

發布時間:民國107年01月19日

金管會:國內公司法並無空間,且可能會弱化公司治理,將先觀察香港實施成效
【工商時報 第A21版╱稅務法務 陳欣文彭禎伶 】
 
  港交所祭出「同股不同權」,盼吸引大型電商掛牌,讓少數持股的經營層能維持控制權,金管會主委顧立雄18日首度表示,將觀察香港實施的成效,但初步看來,國內公司法並沒有給這樣的空間,且同股不同權可能對公司治理「弱化」。
 
  顧立雄也強調,上市櫃掛牌家數固然重要,但資本市場的健全性和流通性更重要,如有資料顯示上證50成分股表現極佳,但非上證50的股票,可能就乏人問津,因此台股要作到符合上市櫃條件的公司都能找到合適的定位,同時台股殖利率、本益比並不遜色,未來將強化與國際接軌。
 
  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表示,正在擬研議多元上市櫃條件相關規章,不以獲利為唯一上市條件,預估今年首季可完成,同時將強化對外招商、對內則從「小」就開始,如新創、創櫃等都有多種輔導及籌資機制,自己培養具潛力的上市櫃公司。
 
  金管會18日舉行新春記者會,強調今年會公布新的5年公司治理藍圖,即從2018年到2022年,將增加公司治理評鑑「質化指標」,及給分差異化因素,顧立雄即指出,金融機構必須建構最高誠信的公司治理與法遵文化,絕不打折,其中法遵就是徹底的法令遵循,而不是法令規避,如果刻意規避法令,那談不上誠信,這部分也會加入公司治理藍圖,特別要求。
 
  顧立雄十分強調公司治理,因此對於同股不同權,他分析,即便公司法修法,也只允許非公開發行公司使用,若要擴及所有公開發行公司及上市櫃公司,「現階段不是我們能考量的」,將會觀察香港上路後的成效。
 
  今年在新金融商品方面將開放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ETN),也就是債券加上ETF的指數型證券,王詠心透露,將在首季完成相關法規的鬆綁,預計第四季可望有商品掛牌上市。
 
  另外,為降低銷售通路和投資人間可能的利益衝突,已將基金業者以基金規模(AUM)計算銷售獎勵金納入鼓勵投信躍進和境外深耕計畫的評估指標,也將持續和銀行通路溝通銷售基金的計酬方式,希望健全財富管理市場長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