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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 強化盡職治理守則

發布時間:民國107年02月23日

促擴大機構法人簽署,監督持股企業的公司治理表現
【工商時報 ╱第B5版 ╱上市櫃3/集中市場 ╱黃鳳丹】
 
上市櫃公司106年度股東常會將陸續召開,證交所副總兼發言人簡立忠表示,證交所今年已緊鑼密鼓安排行程,強化與39家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的單位交流,並擴大簽署人範圍,促法人能監督持股企業的公司治理表現。
 
證交所自2016年6月30日發布「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至今,加計今年金雞年封關(2月12日)最新加入簽署行列的德銀遠東投信,共有39家簽署,由於簽署守則是自願性質,證交所為力拚擴大簽署人範圍,今年希望與保險局、壽產險單位能有更多互動,搭配壽險資金入股訴求,讓資金管理部門買股有依據也更安心。
 
簡立忠表示,簽署守則只是第一步,為了讓機構法人更明白自身對「盡職治理」的承諾,其實可以用積極行動表達,不只是被動反應,這在國際市場的投資機構都行之有年,但台灣的機構法人與市場文化相對還不熟悉,將藉由實際案例、法人現身說法,明白可以讓其持股發揮「監督公司治理」的影響力。
 
不過為了風險分散考量,持股有限,機構法人也未必都是前十大股東,但可以讓法人機構明白的是,彼此可以互相集結,以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因為唯有透過公司經營者自律、市場機制監督,才能讓非財務資訊更透明,企業從社會大眾籌資,也應用之於社會,拉長時間來看,更能提高長期的投資效益。
 
資深專家指出,股東表達想法,在年度股東常會是一個重要場合,台灣近年也出現不少經典案例,除了職業小股東,法人代表也曾因發言詢問關於勞工保護議題,惹惱企業董座,可以預見,隨市場日趨成熟,持股人與經營者必然要有更多互動。
 
專家表示,機構法人投入資金部位龐大,且配置時間並非一天兩天,搭配整體績效考量,以及風險偏好等,因此審慎評估內容中,一家公司在環境、社會、治理(ESG)的作法與程度,舉凡勞工環境保護、薪資酬勞、盈餘再投入社會,都是法人選股的標準作業程序(SOP)。
 
證交所指出,亞洲公司治理協會今年將進行2年一度的各市場評鑑,上一次台灣提升至第4名,這對台股提升在外資法人眼中的投資能見度很有幫助,希望這樣的觀念也能落實在國內壽險、投信的操作邏輯,促進台股上市公司自主提升公司治理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