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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董事席次 四金控達標 金管會擬新規 規模上兆元業者比率須達四成 中信、台新、富邦、玉山金跨過門檻

發布時間:民國107年04月30日

(經濟日報)

金管會推動自然人董事,依初步規劃方案,規模上兆元的金控,自然人董事比率將達三、四成以上,在董事會席次達三分之一以上,對併購等重大議案具關鍵力量者有12家,公股須增加的自然人董事席次最多。

  金管會力推金金分離、自然人董事、委託書徵求從嚴等改革,在自然人董事部分,依金管會規劃,以後專業董事,都須是自然人董事。

  資產規模1兆元以下者的金控、銀行,專業董事席次維持現行比率,也就是董事五席以下者,專業董事(自然人董事)要有兩席;超過五席者,每增加四席應再增加一人專業董事。

  至於資產規模上兆元的銀行、金控,專業董事比率將更高,董事五席以下者,要有三席專業董事,每增加三席要再多一席。

  以董事席次九席為例,則需要四席自然人董事;董事席次15席者,需要六席自然人董事。

  若以金管會目前規劃的方案來看,目前16家金控有14家金控規模上兆元,扣除台灣金控後有13家,以現有董事席次來看,自然人董事比率都將在三、四成以上,其中以董事席次九席的比率最高有44%。

  金融業者表示,併購、投資等重大議案,通常在董事會都要有三分之二席次同意,反對者席次若逾三分之一,就可扮演關鍵力量。

  這13家金控中,有12家金控未來自然人董事席次可逾三分之一,具關鍵影響力。

  在須增加的自然人董事人數方面,董事席次較少或已設較多獨董者,受影響相對小。

  目前就有四家金控已達金管會規劃的標準,包括中信金、台新金、富邦金及玉山金,除非其獨董被認定不符合專業董事資格,否則新規定上路後,無需再增加自然人董事。

  其餘金控,扣除獨董後,分別需再增加一席到三席的自然人董事。可以明顯看出,公股金控需增加的自然人董事較多,除華南金須增二席外,其餘都要再增加三席。至於民營金控,則大部分只要增加一席,需增加二席及三席者,各有一家。

  在資產規模上兆元的銀行部分,因金控下銀行不另規範,以金控為主,因此,扣除金控下銀行,目前上兆元的銀行,只有土銀、彰銀、台企銀及上海商銀。

  扣除國營的土銀外,只有三家須適用標準較高的自然人董事規定。

  此外,在金金分離方面,依金管會規劃,公股金融機構因指派的法人董事代表人,是代表政府利益,較不易有利益衝突問題,但相關代表人選任,仍宜由「外部人」兼任被投資金融機構的董監事。這部分對公股影響不致太大,財政部已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