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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遊戲 規則上市櫃都有秘笈

發布時間:民國107年05月14日

(自由時報)

記者陳永吉/專題報導

  上週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參加一場公司治理的論壇,他在台上講到,「就算我是一家公司的最大股東,這家公司也不是我的」,施振榮的意思就是股東權益最大化,一家公司權力最大的既不是董事長,也不是董事會,而是股東會。

  小股東極少會參加股東會

  台灣有開證券帳戶的股民將近一千萬人,幾乎是每兩個人就有一個是股民,但若問投資人是否參加過股東會,相信有9成都會說「沒有」,這是小股東每年可以直接跟公司高層面對面溝通的唯一機會,所以每家上市櫃公司都非常重視股東會,公司都設有專門的股務,在股東會前兩、三個月都非常忙碌,直到股東會結束才能稍微放鬆。

  上市櫃秘笈一本教戰手則

  其實上市櫃公司的股務部門,都一本股東會教戰手則,不管是會計師,或是公司股務代理的券商,都有這樣的「秘笈」,加上主管機關也有制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的參考規範」,讓上市櫃公司在舉行股東會有一定的遊戲規則可循。

  通常股東會要召開,最重要的第一件事,就是「選一個黃道吉日」,由於過去許多公司過度擠在同一天開股東會,因此證交所之後規定,每天最多只能100家公司召開,且在每年1月3日上午9點開放上市櫃公司進網路系統先登記股東常會日期,常常不到一個小時,就有90%公司完成登記,且有超過10個好日子被登記額滿。

  股東會規定由公司法制定

  股東會相關基本規定,訂在公司法第三章內,共有22條文,例如股東常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6個月內召開、每年至少一次;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20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會之決議,須經半數股東出席、且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股東會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股東可親自出席股東會,或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至於股東會較細項的規定,則規範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參考範例中,例如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在該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還有股東會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9時或晚於下午3時;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股東會開始前30分鐘辦理之;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至少一席監察人親自出席;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2次,每次不得超過5分鐘。

  長期投資最好參加股東會

  股東常會一年才召開一次,且多由上市櫃公司董事長親自主持,小股東對於公司的小問題平常可以問公司發言人,但對於公司前景的擘畫,以及公司董事長的領導風格及個人特質,需要親自與公司經營者面對面了解,因此小股東若要長期投資一家公司,千萬不要放棄參加股東常會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