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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前全面上路 獨董審委會擬擴大設置

發布時間:民國107年10月25日

(經濟日報)

      金管會擬擴大獨董及審計委員會的設置範圍,昨(24)預告辦理兩項法規修正草案,目前尚有717家上市櫃公司未設審計委員會,修正案若通過後,計有68家上市櫃公司須在明年底前強制設立審計委員會、2022年前全面上路;另也修正興櫃公司需在2022年前全面設立獨董,目前還有22家尚未設立。

  為強化公司治理,金管會昨天預告修正「強制設置獨立董事之適用範圍規定」與「強制設置審計委員會之適用範圍規定」二草案,將擴大獨董及審計委員會設置範圍。

  這次修正二大重點,包括第一,修法規範所有興櫃公司需設置獨立董事,興櫃公司須在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後,在2020年至2022年間逐步完成設置獨立董事。

  依草案規定,須設獨董公司,獨董人數至少二人以上,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據統計,興櫃公司設立獨董的比率91%,未設獨董的公司22家,換言之,未來需增加的獨董人數,至少44人以上。

  第二,擴大審計委員會設置,增訂實收資本額未滿20億元非屬金融業的上市櫃公司應在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後,自2020年~2022年前完成設置審計委員會,目前資本額20億元以下,尚未設審計委員會的上市櫃公司家數有717家。

  另修正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未滿100億元,非屬金融業之上市(櫃)公司,應於2019年底前設置完成。目前還有68家尚未設立審計委員會,草案公布實施後,到2022年全體上市櫃公司都必須設立審計委員會,屆時監察人將全數被審計委員會取代。

  為使我國公司治理發展與國際接軌,金管會彙整公司治理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意見,規畫三年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2020年),其中「有效發揮董事職能」具體措施,包括推動興櫃公司設置獨董,及擴大要求所有上市櫃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