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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併購 獨董具關鍵角色

發布時間:民國107年11月28日

(工商時報)

      由香港獨立非執行董事協會台灣委員會主辦的「2018獨立董事論壇」昨(27)日舉辦,由副會長暨台灣主席駱秉寬主持,邀請立委曾銘宗、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理事長暨中美晶董事長盧明光等與會,與各產官學重量級人士對談,探討獨董在併購案的角色和職能。

  駱秉寬表示,無論是「合意」或「非合意」併購案,獨立董事均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依照企併法規定,公開發行公司進行併購時,應由獨董組成特別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審議;目標公司則由獨董組成審議委員會,審議公開收購人的身分與財務、條件與資金來源,並就該收購對股東提出建議。

  駱秉寬指出,當公司發生經營權爭奪戰時,獨董需清楚了解本身職責,維持專業與獨立性,應以公司最大利益為考量,特別是當意見分歧時,更是檢視公司治理成效的最佳時機。

  金管會今年中為促進金融整併,提出鬆綁持股比例與資本計提彈性處理等政策方向,提供符合條件的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整併誘因,同時也開啟非合意併購的大門;新上路的公司法修正案則對股東行動主義和公司整併有相當大的改變。

  曾銘宗認為,「併購」是公司快速成長的方法之一,可以讓公司有更好的競爭力。他強調三重點:(1)依法行政,不贊成行政機關有太多的解釋空間;(2)尊重市場機制;(3)公開透明,避免衍生其他後遺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