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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對高階經理人薪酬有三個具體意見

發布時間:民國104年07月02日

美國總統歐巴馬曾對記者說,「我們的公司治理讓執行長付給自己天價的薪酬。」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狀況?又該如何解決問題?

在美國國會於2010年通過「多德-法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要求公司至少每三年需要讓股東對高階薪酬議題投票。今年,我們看到有些公司在股東會上被投票否決,而美國證管會(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近期,則提出相關規範,要求公司揭露高階經理人薪酬與公司財務績效的關係。但是這些新規範是否能夠改善高階薪酬現況?...(更多內容)

資料來源:中華公司治理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