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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熱烈!證交所加開編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教育課程

發布時間:民國103年12月15日

【證交所新聞稿】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因應上市(櫃)食品業、金融業、化學工業及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00億元以上之公司,自104年起應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證交所前已針對明年度首批需強制編列的上市櫃企業於10月22日起舉辦三場次「上市上櫃公司編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實務課程」。
 
由於課程內容豐富獲得熱烈回響,證交所將於12月16日再加開一場編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課程,上課對象為已採用GRI 3.0、3.1版本的上市企業,輔導公司轉換為最新版本GRI 4.0,並邀請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講師對GRI 4.0報告原則、揭露標準和各項指標逐一說明,並對公司編寫報告書的實務問題進行解析。
 
證交所表示,由於明年度就有169家上市公司符合須強制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而報告書內容需揭露所辨認之經濟、環境及社會重大考量面、管理方針、績效指標及指標之衡量方式,並針對不同產業別加強揭露其利害關係人所重視之議題。證交所希望透過這項政策的推動及宣導,能提升上市公司對於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及永續發展議題的重視,重振消費者與供應鏈廠商對此類上市公司之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