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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公司治理排名 臺灣躍居第四

發布時間:民國105年09月29日

【證交所新聞稿】

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於9月29日上午在香港發布「CG Watch 2016」,此為該機構兩年一度對亞洲各市場公司治理表現的調查及評等報告。在這份報告中所公布2016年評等結果,台灣在亞洲11個市場之公司治理排名第四,僅次於新加坡、香港、日本,與前次2014年排名第六相較,名次進步兩名。
 
另分析我國得分結果,本次總得分比率為60%(在所設計指標的得分率),創下ACGA自2003年開始進行評等以來最高,與2014年相較則進步4%,亦為11個市場中得分進步最多。另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在2014年的評等結果已較2012年進步3%,兩次調查結果共進步7%,顯示我國主管機關在2013年發佈公司治理藍圖以來,推動成效受已到國際推動公司治理機構的高度肯定。
 
亞洲公司治理協會係美國加州公務人員退休協會、亞洲開發銀行及Lombard/APIC基金管理公司,於1999年底在香港成立之獨立非營利會員組織,致力於促進亞洲地區公司治理之健全,俾增進亞洲經濟及資本市埸之發展,目前已成為亞洲地區最重要的公司治理推動與倡議組織。該協會會員超過100個,包括全球或亞洲地區的退休投資基金、金融機構等,其會員在全球管理基金總值超過25兆美元。其自2003年起發布CG Watch,對亞洲11個市場之整體公司治理情形及各市場之公司在公司治理的表現進行評比,報告內容受到地區內機構投資人與其他市場參與者的高度重視。「CG Watch 2016」提到,亞洲公司治理水準逐步提升,與該市場之公司治理生態體系(ecosystem)極為相關,包括:公司治理改革規範及措施、公司對於改革之回應與落實、投資人的參與、司法體系運作及主管機關執法,都是促成公司治理良窳之因素。而亞洲進步最多的部分係投資人的參與。
 
ACGA 2016年的調查透過「公司治理規範與實務」、「有效執法」、「政治及法制環境」、「會計與審計」、「公司治理文化」等五個構面,共計95個問題,對亞洲11個市場進行公司治理評比。2016年各國排名及其得分按序為:新加坡(67分)、香港(65分)、日本(63分)、臺灣(60)、泰國(58分)、馬來西亞(56分)、印度(55分)、韓國(52分)、中國(43分)、菲律賓(38分)、印尼(36分)。與2014年「CG Watch」相較,11個受評市場中,共計5個國家進步,2個國家持平,4個國家退步。5個進步國家中,臺灣進步幅度最大(4分)且每個構面得分均增加,新加坡、日本及韓國並列進步幅度第二(3分),印度進步1分。
 
證交所並表示,此份報告對我國這兩年改革多持以肯定評價,在政策推動的重要評價包括:成功展現公司治理改革之動能並由政府強力支持公司治理改革,主管機關與相關機構緊密聯繫,成立公司治理中心推動公司治理改革措施,金融主管機關及證交所近年積極推動國際連結,並參與國際及區域性公司治理及CSR相關會議,進一步瞭解全球改革趨勢,擴大改革視野等。
以評等的五個構面來分析本次排名提升的原因:
1.在「公司治理規範與實務」構面進步主要原因為:2016年6月「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之發布並獲機構投資人支持、CSR報告書及電子投票之爆炸性成長、股東會品質提升、英文資訊揭露增加。
2.「有效執法」構面則為本次各國分數提高最多構面,相較「公司治理規範與實務」構面需透過相關法規修改,執法仍為各國主管機關較容易推動項目。臺灣分數提高的主要原因為機構投資人之積極出席股東會、對不同意議案投反對票、與公司溝通互動,以及違法情事之執法成果,尤以2015年12月綠點案判決為一大勝利。
3.「政治及法制環境」構面分數上升,主因2013年公司治理藍圖提供明確規劃指引及目標,執法機構提供足夠且容易取得資訊網站,而臺灣媒體報導公司治理事件之品質與專業知識亦具水準。
4.「會計與審計」構面係我國得分最高之構面,分數上升主要是因為亞洲公司治理協會更新了2014年在評分的認知,重申我國金管會為審計主管機關,並已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專業能力及查核工作發布報告或調查。
5.「公司治理文化」構面為各國進步最少的構面,惟臺灣及日本有較明顯之進步,臺灣進步原因,包括設置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家數增加;更多英文資訊揭露、採行電子投票、逐案票決等。該協會並建議臺灣中型公司多揭露相關英文資訊,以免流失機構投資人之投資機會。此外,該協會並肯定證交所執行公司治理評鑑及與其他機構合辦相關公司治理宣導、座談會及教育訓練,有助於公司治理文化提升,除樂見該相關活動能持續延續外,期待「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在未來能帶領國內機構投資人提升上市公司之公司治理水平。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本次ACGA報告對我國推動公司治理的正面評價,適切反映我國自2013年公布「公司治理藍圖」並全面實施公司治理評鑑以來,近二年推動與宣導公司治理的明顯成效。檢視多項量化數據的確顯示,上市公司對於良善公司治理制度的採用,展現更加積極的態度,如股東會相關制度統計,2016年有高達七成的上市公司在股東常會採行逐案票決,較2015年增加56%,其中更包含高達93%公司於股東會當天將決議情形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2016年已有過半數上市公司採用電子投票,較2015年大幅提升86%;並有近半數上市公司於章程規定董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較2015年度增加34%;而2016年議事手冊及年報平均上傳日期亦均較2015年提早。在「董事會結構與運作」的部分,2016年6月上市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達35%,上市公司設置獨立董事達87%,獨董設置較去年同期增加20%。有關「資訊揭露」的部分,2016年提供英文版開會通知之上市公司達30%、提供英文版議事手冊之上市公司達21%、提供英文版股東會年報之上市公司達16%,對於資訊透明度的提升皆有明顯成效,惟仍有進步空間。
 
證交所強調,良善的公司治理是健全資本市場最重要的基礎,也是吸引長線投資人持續投資的關鍵。公司治理生態體系中之主管機關、司法機關、上市公司、機構投資人、公司治理相關機構等,均有其應扮演之角色。證交所及公司治理中心未來將持續與公司治理生態體系之成員合作,賡續推動公司治理相關措施,尤以董事會功能之發揮為重,提升整體資本市場品質,促進上市公司之競爭力。相關公司治理統計數據可至公司治理中心資料庫專區(http://cgc.twse.com.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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