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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公司治理評鑑,逐步推動重視質化指標

發布時間:民國107年03月07日

【證交所新聞稿】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為宣導新版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已協同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自本(107)年3月1起,於台北、台中、高雄等地舉辦三場次「107年度公司治理評鑑宣導會」,針對最新一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與運作、提升股東會年報之揭露品質及電子投票採行等進行說明。會中上市櫃公司代表參與熱烈並且踴躍提出問題,其中董事會績效評估、發布英文財務報告、設置公司治理專職人員及設置適當之企業社會責任治理架構等議題,皆為公司關注的重點。
 
證交所表示,公司治理評鑑自103年實施以來,評鑑指標的內容及評分要件也不斷演化,本次宣導會特別強調增加質化元素的指標,同樣也是現場比較受到為關切並提問的議題。例如,第一年係鼓勵公司設置獨立董事,而在106年全體上市櫃公司全面設置獨立董事後,即增加各項評鑑指標進一步引導提升獨立董事之職能,如年報揭露所有獨立董事對於董事會重大議案之意見及公司後續處理、獨立董事透過審計委員會或其他會議或座談與會計師及內稽主管溝通情形、每次董事會是否皆有至少一席獨立董事親自出席等。
 
證交所也提到,本次評鑑指標增加給分的差異化,包括新增之「AA題型-加重給分題型」,主要為優良公司治理範例,惟對於目前國內實務運作仍屬進階性質者,例如,董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每三年執行一次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會計年度結束後兩個月內公布年度財務報告、提供英文財務報告等,皆可獲得額外加分。此外,新增「A+題型-分級給分題型」,依不同執行程度給予額外加分,例如揭露過去兩年度二氧化碳或其他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可取得基本分,若所揭露之內容取得第三方驗證則可獲得額外加分;自願設置審計委員會、揭露個別董監酬金、揭露非審計公費、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等,亦可獲得額外加分,以加強自願採行者之鼓勵效果。本次變革除可以讓採行優良公司治理措施之公司額外加分外,亦鼓勵公司積極提升公司治理品質及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建議公司可即早規劃辦理。
 
證交所希望透過此次宣導會,讓上市櫃公司對於評鑑指標增修內容、股東會年報揭露品質之提升與電子投票之採行有進一步瞭解外,並協助公司強化公司治理,以提昇我國整體公司治理水平。而除了已辦理完成三場宣導會,3月8、13日將再分別於新竹、台北辦理兩場,會議中的問答內容也將納入第五屆評鑑評分指南與參考範例說明,並預計於3月底前公告於公司治理中心及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