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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鼓勵上市公司參酌第四代「永續性報告指南」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提升非財務資訊之揭露品質

發布時間:民國103年06月10日

【證交所新聞稿】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13強化我國公司治理藍圖」之推動重點,為提升非財務資訊之揭露品質,,特發函鼓勵上市公司參酌新發布之第四代「永續性報告指南」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或稱永續發展報告書等)。
近來企業社會責任之概念,從談論慈善事業演變到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企業核心業務與企業經營策略整合,企業在追求利潤之餘,更進一步透過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及反映企業對於經濟、環境、社會所產生之影響,並藉此設定目標、績效衡量、管理變革等;關注企業社會責任之發展趨勢及報告書之編製,方能有效掌握企業未來發展之機會與風險。
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簡稱GRI)於2000年發布第一代「永續性報告指南」(簡稱GRI G1),此後陸續更新發布G2、G3、G3.1,係各國企業撰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最重要之依據及架構,依據調查報告,2013年全球41個國家之前100大企業中,計78%依據GRI指南撰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而全球前250大企業中,計82%依據GRI指南撰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GRI於2013年5月發布第四代「永續性報告指南」(簡稱GRI G4),強調「重大性」議題之揭露,將使報告內容更相關、更可靠、更易使用,為利害關係人進行決策時提供更高品質之資訊,因此,GRI建議採用G3、G3.1編製報告者,於2015年12月31日後發布之報告,均應採用GRI G4,而第一次編製報告書者,建議直接採用GRI G4。
為協助國內企業更深刻了解GRI G4之意涵以編制報告書,並使利害關係人更準確地獲取企業之永續資訊,GRI授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進行翻譯,證交所亦派員參與審閱工作。企業永續發展協會已於今年5月發布GRI G4正體中文版,包括「報告原則與標準揭露」及「實施手冊」,證交所特取得相關檔案並已上傳至http://www.twse.com.tw「首頁/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文件下載」,歡迎各界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