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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櫃、金融業持股5%股東全都露 今年Q1財報適用!

發布時間:民國109年01月22日

(Chinatimes)

為強化公司治理,金管會再出招!金管會21日公告,上市及上櫃公司、金控、銀行、票券公司等,應於每季財務報告揭露其股權比例達5%的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且自109年第1季財務報告起適用。

  金管會證期局指出,為強化公司治理,並協助公司及投資人瞭解公司主要股東結構,暨提升公司股權及財務報告透明度,金管會已研議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條文。

  金管會證期局指出,為利「上市(櫃)」公司按季揭露持股達5%以上股東資訊,金管會已洽請集保公司規劃作業流程,由上市(櫃)公司填具申請書於當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前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僅需申請乙次),集保公司將按季提供各季度最後一個營業日持股5%以上股東資料,並於每季底後7個營業日內交付。

  金管會證期局表示,未來每年會揭露五次包括四個季報、股東會年報,因此集保公司收費也將會提供三折的優惠折扣,據集保公司統計,每次資料提供最少是500元、最高收費為2萬元,一般公司平均是6千元。

  銀行局也配合研修「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明定上市(櫃)金融控股公司、銀行、票券金融公司應於每季財務報告揭露其股權比例達5%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

  金管會表示,為廣納多方意見以期修正方向臻於周延,除將刊登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法規草案之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附表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30日內,自金管會「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之「法規草案預告論壇」網頁內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