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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中心董座邱欽庭: 總計爭取到33.2 億元和解金

發布時間:民國105年01月21日

【工商時報 第B2版╱法人看市 記者林燦澤 】
 
  投資人保護中心周三(20日)舉行年終記者會,董事長邱欽庭及總經理呂淑玲說明今年的重點工作,包含:(一)發揮團體訴訟功能,累積證券期貨事件團體訴訟之民事訴訟判決案例,落實證券交易法明定之民事責任並填補投資人損害。(二)積極踐行股東行動主義,督促上市櫃公司建立良好公司治理制度之相關業務。
 
  邱欽庭表示,截至104年底,總計協助投資人進行201件團體訴訟求償案件,其中有60件業經法院判決全部或部分勝訴,判賠金額達197億餘元,28件並已勝訴判決確定,該中心已替投資人取得累計30.1億餘元之和解金,以及透過強制執行等程序取得3.1億元款項,使投資人損害能夠獲得實質的補償。
 
  呂淑玲表示,投保中心自92年初成立後已屆滿13年,由於這幾年來團體訴訟的提起,已讓證券市場民事責任得以落實,除對促進和解的達成有助益外,也使得上市櫃公司董監事明瞭其應負擔之法律責任,間接促使公司方面積極投保董監事責任保險,同時會計師民事責任的分擔亦使其提昇查核財務報表之品質,對於投資人權益之保障,均有正面助益。
 
  針對外界關注創投界大老柯文昌的綠點內線交易案,邱欽庭指出,該案內線交易事證非常明確(包含重大訊息揭露前大量買進、重大訊息後賣出、且期間股價大幅波動等),投保中心共接獲237位投資人求償登記,而投保中心向地院主張最高3倍罰金,民事求償金額達5.7億餘元。
 
  法律服務處處長林俊宏指出,投保中心辦理團體訴訟情形,繫屬法院96案,請求金額379億餘元,人數9.6萬餘人;已結案105件,請求金額66億餘元,人數1.8萬餘人;60件獲民事判決勝訴,判決金額197億餘元,人數5萬餘人,勝訴案件判決確定28件,而經地院或高院判決勝訴32件。團體訴訟因和解取得金額30.1億餘元,透過強制方式(訴訟判決強制執行等)3.1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