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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第八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正式公告適用

發布時間:民國109年12月30日

臺灣證券交易所正式公告「110年度(第八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共計四大構面79項指標,適用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預計於111年4月底前公布110年度之評鑑結果。 

證交所指出,第八屆評鑑修正係參考國內外公司治理發展趨勢、法規及政策,並彙整各界反饋意見,總計刪除3項指標、修正9項指標,並調整7項指標之題型,持續促進企業對於各項公司治理機制之重視。

證交所進一步說明,為加速我國資本市場雙語化並提升國際競爭力,公司治理評鑑與英文資訊提供相關之指標計有7項,且多項係以給分差異化之方式,提升鼓勵效果與鑑別度,如本次修訂即將「於中文版期中財務報告申報期限後兩個月內以英文揭露期中財務報告」調整為加重給分,及公司於股東常會開會16日前提供英文版年報,或英文年度財報,皆列為分級給分之進階加分條件。 

另外,為發展永續金融,鼓勵企業將資金投入環境、社會以及公司治理(ESG)等層面,並配合主管機關推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及資本市場藍圖(2021-2023),額外加分題之加分範圍包含如:發行或投資其資金運用於綠色或社會效益投資計畫,並具實質改善環境或社會效益之永續發展金融商品等。

證交所提醒,為持續深化我國公司治理,提升企業永續發展,金管會已於日前公告「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其中多項措施皆以列入公司治理評鑑指標鼓勵公司採行,上市公司可參考實施時程預作規劃及準備。

證交所強調,「公司治理評鑑」之推動目的,係希望透過指標內涵逐步引導公司採用最佳實務,並透過對全體上市上櫃公司評比之良性競爭機制,提昇我國整體公司治理水平,以增進國際資本市場形象與競爭力。目前109年度(第七屆)之公司治理評鑑作業正積極進行中,預計於110年4月底前公布評鑑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