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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股東行動主義,證交所舉辦圓桌會議

發布時間:民國104年06月24日

【證交所新聞稿】

台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及中華公司治理協會訂於104年6月26日共同舉辦圓桌會議,邀集主管機關、各大機構投資人與專家學者,討論台灣推動機構投資人盡職管理守則(Stewardship Code)之可行性,以踐行公司治理藍圖「推動股東行動主義」之計劃項目。
 
證交所表示,機構投資人盡職管理守則(Stewardship Code)首見於英國,由財務報告委員會(Financial Reporting Council)於2010年提出,相較於過去針對企業為主體的公司治理守則,盡職管理守則以機構投資人為對象,諸如退休基金、保險公司、投資信託機構等;採用遵循或解釋(Comply or Explain)之方式,由機構投資人自願簽署。簽署人必須遵守相關原則,包含建立履行管理責任的政策、行動綱領、利益衝突管理政策、投票政策,亦須承諾積極監督其投資的公司、自願地與其他投資人一起採取適當的聯合行動,並妥善揭露上述事項,定期提出報告。簡而言之,機構投資人盡職管理守則之精神在於強化投資人與公司互動,例如積極參與股東會、對重大決議表達意見以及督促企業採行良善公司治理機制等,透過市場力量改善公司體質。
 
繼英國之後,機構投資人盡責管理守則亦在亞太地區興起,日本與馬來西亞已於2014年提出自己的盡責管理守則。我國於2013年發布公司治理藍圖、成立公司治理中心及辦理包括公司治理評鑑等工作以型塑公司治理文化,為能有效推動股東行動主義,台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及中華公司治理協會舉辦此圓桌會議,邀集主管機關與機構投資,研議藉由盡職管理守則之發布,從投資人角度推動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