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評鑑簡介Evaluation System

壹、發展沿革
為建構具國際競爭力的金融環境,行政院於民國91年7月成立「金融改革專案小組」,並因應國際間對公司治理的重視及對企業資訊透明度的要求,將建置「資訊揭露評鑑制度」列為當時重要工作項目之一,自民國92年開始,由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共同委託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開始辦理第一屆資訊揭露評鑑。
為因應鄰近區域國家對公司治理改革之快速發展,加速推動我國上市櫃企業公司治理,協助企業健全發展及增進市場信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於102年12月發佈以5年為期之「強化我國公司治理藍圖」,其中將辦理公司治理評鑑列為重點工作項目,並自103年起開始辦理第一屆公司治理評鑑,其推動理由係希望透過對整體市場公司治理之比較結果,協助投資人及企業瞭解公司治理實施成效,也期望這套評鑑制度,能夠引導企業間良性競爭並強化公司治理水平,進一步形塑企業主動改善公司治理的文化。
鑑於公司治理評鑑包含「提升資訊透明度」構面,指標設計已參採資訊揭露評鑑重要指標之精神意旨,相關作業方式與流程亦高度重疊,為提升評鑑工作效率,強化評鑑系統綜效,公司治理中心爰決議自104年起整併公司治理評鑑與資訊揭露評鑑系統,資訊揭露評鑑系統於104年公布第十二屆評鑑結果後,不再續辦相關作業。有關資訊揭露評鑑更多詳細資訊,請點選這裡

貳、評鑑系統簡介
一、評鑑指標介紹

公司治理評鑑指標之架構主要係採行國際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OECD) 於2004年所發布之公司治理六大原則,並參酌調整為本評鑑之五大構面「維護股東權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資訊透明度」及「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並配合2015年所發布之G20/OECD公司治理原則,於第五屆指標時,將「維護股東權益」及「平等對待股東」構面予以合併,調整為四大構面。此外,亦參考國內、外重要公司治理相關評鑑、發展趨勢及法令規章,設計研議指標。
本評鑑指標之設計,原則係參考國外制度採「是」或「否」之方式,並逐步增加質化之評核要求。評鑑之資訊範圍則儘量以公開資訊為評鑑依據,使評鑑更為透明客觀。

二、指標公布方式
公司治理評鑑每年辦理一次,以前一年度(即受評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完整年度公司治理情形為評鑑分析範圍。第一屆評鑑以103年完整年度為評鑑期間。為使全體上市(櫃)公司可逐步提升並落實公司治理,依照「強化公司治理藍圖」之擘劃,逐年公布評鑑結果範圍如下:
1.    104年:公布第一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且公布排名前百分之二十之企業。
2.    105年:公布第二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且公布排名前百分之五十之企業。
3.    106年起:公布第三屆及以後各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且公布所有上市(櫃)公司之排名。

參、未來展望
一、評鑑結果之應用

1.    編製公司治理指數
依「強化公司治理藍圖」之規劃,於第一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產生後,由證交所及櫃買中心訂定選股指標,挑選公司治理表現較佳之上市及上櫃公司,編製公司治理指數並定期更新指數標的公司,俾利投資人參考。
2.    進行差異化管理
公司治理評鑑結果連結差異化管理機制,對於表現優良之公司辦理頒獎典禮予以表揚,以促進企業間良性競爭及互相學習。針對評鑑表現較不理想之公司,酌情增加相關監理措施,以強化公司治理之落實。

二、預期目標
1.    形塑公司治理文化、導引企業穩定發展
公司治理評鑑希冀藉由系統評核及指標鑑別,透過市場機制如媒體、股東及機構投資人之反映及評鑑結果之公布,使企業能積極檢視其內部所面臨之風險,並尋求改善及提升治理之方案,以建立企業主動建立良善公司治理制度之決心,塑造「下而上」之公司治理文化。
2.    獎勵優良公司、發揮標竿功能
本評鑑希望找出能積極增進公司治理,並主動設置超逾法令要求之各項自我監理措施的企業,進行表揚與獎勵,使之成為其他公司學習效法的對象,發揮標竿功能,讓企業不只做到法令遵循,更以「追求最高公司治理水平」為目標。
3.    與國際接軌,提升國際形象
近年來,公司治理逐漸成為國際間熱門而普及的研究課題,國際性組織亦陸續據此公司治理原則發展評鑑指標。是故,推動公司治理評鑑另一目標,便是希冀採用國際認可之原則,並參考其他國際評鑑指標,藉此與國際接軌,讓海外投資人、公司治理機構更深入瞭解我國公司治理水平,並增加我國於世界之能見度,有效提升國際形象。
4.    資訊公開、擴大參與,提升資本市場品質
公司治理評鑑構面及指標之設計,係參採國內、外各項公司治理指標及法規,暨延攬外部學者專家組成「公司治理評鑑委員會」,提供專業意見,並辦理公聽程序,聽取各界建言,擴大治理評鑑指標研議之參考資訊。評鑑指標發佈後,亦辦理多場宣導活動,藉此促使企業及投資人重視評鑑系統之運作與結果,進而拉高整體公司治理水平,達到資訊公開、擴大參與,提升資本市場品質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