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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防弊 金融業設吹哨機制

發布時間:民國106年05月22日

研議法制化、標準化,由各公會訂定自律規範,鼓勵內部人檢舉,保險業將率先實施。
【經濟日報 第A11版╱金融 記者吳靜君、韓化宇╱台北報導 】
 
  近期金管會查獲金融業的弊端,皆靠「內部人檢舉」,顯示內部人爆料對金融業自律很重要。金管會研議將「吹哨者機制」法制化、標準化,初步將以各公會訂定自律規範,保險業趕在其他金融業之前先行。
 
   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表示,金管會正在研究,要求金融機構內部制定「吹哨」的標準流程,初步看來,可能會透過各金融業別公會訂定自律規範的方式進行。
 
   鄭貞茂說,如果公司弊案都要靠向金管會檢舉,金管會也會難以負荷。因此,公司內部要建立員工吹哨的文化,設立一個讓員工放心的獨立部門,並給揭弊者充分的保護;像是許多外商銀行會在董事會下,設立一個受理檢舉的獨立部門。
 
   保險業已經率先修正自律規範,保險業內部可以設立吹哨機制,對於吹哨人的受理單位應該具有獨立性,對於吹哨者所提供的文件應該設置限制的存取權限,保護檢舉人。
 
   保險業的公司治理也對股東會、董事會規範,保險業股東會應該要董事長親自主持,董事成員要過半參加、至少一席監察人以及各功能委員會成員至少要有一席參與;另外,董事會的成員要遵守多元性,像是基本條件如年齡、性別和專業背景如法律、財務、產業等最好都有具備,不要太過集中。
 
   且如果董事會討論的議案,若與董事與所代表的法人有利害關係者,且可能會損及公司利益時,應該不能參與討論表決時也要利益迴避,除非該董事會也只有單一法人股東。
 
   根據保險業者透露,雖然金管會僅納入自律規範當中,並未設立罰則,但是如果保險業沒有遵守,金管會會列入金檢項目,並且要求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