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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19顧問 薪酬須揭露

發布時間:民國107年04月10日

(經濟日報)

金管會將預告修改規定,要求銀行、金控須揭露退休董、總回任顧問,有關酬金、權責劃分等資訊,引發立委關注。金管會昨(9)日表示,目前共有13家金控、銀行及票券公司,共19位顧問須揭露。

  根據金管會資料,富邦金董總回任顧問人數有四位,國票金一位。銀行部分,華泰、台北富邦、元大、一銀、高雄銀、兆豐、瑞興及板信等八家董總都有回任顧問職,其中瑞興及板信回任顧問的董總各二位,其餘均一位,合計共十位。

  票券公司部分,共有大中、國際及合庫票券三家,回任的董總人數有四位,其中合庫兩位,其餘均一位。

  19位董總回任的顧問,除了高雄、兆豐銀及瑞興一位,未支領酬金外,其餘都有領酬金。

  立委徐永明上次質詢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時,曾問董總回任的有無公股銀行,金管會提供的資料沒有。徐永明昨天質詢則提出資料,一銀前總經理周伯蕉回任一銀顧問,一個月領20萬,一年240萬元,對金管會上周的說法大表不滿。

  徐永明質疑,周伯蕉是因慶富案下來還回任顧問,財長許虞哲表示,一銀會每季檢討。顧立雄則強調,資訊揭露規定是一體適用,不分公股或民股。

  為強化公司治理,金管會將預告修正金控、銀行及票券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等規定,增訂須揭露退休董總回任顧問資訊,包括姓名、國籍、職稱、退休前任職的機構及職稱、聘用目的、權責劃分、酬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