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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緊盯股權透明化 促金控改善2缺失

發布時間:民國109年03月11日

(自由時報)

金管會公布去年下半年金檢報告,金控公司在「大股東股權管理」方面有兩大缺失,導致無法辨識誰是「實質受益人」;金管會要求立即改善,今年7月後若仍未落實,可處200萬至1000萬元罰鍰。

實質受益人 要能清楚辨識

「金控大股東持股透明化」是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上任後積極推動改革事項,金管會銀行局指出,國內金控存有家族化問題,由於股東持股不透明,主管機關從帳面上,無法看出誰是大股東的「關係人」,且國際洗錢防制作業非常重視「最終實質受益人」的追蹤查核。

「家族化本身不是問題,重點是股權結構要做到透明化。」銀行局官員說,這也是公司治理重要一環,包括:誰是大股東的關係人、誰是最終實質受益人等,都要讓主管機關看得一清二楚。

根據金管會最新「金檢報告」,針對金控公司「大股東股權管理」方面,金管會揪出兩項缺失。第一,沒有確實要求法人大股東提供公司登記資料,以辨識其「最終實質受益人」,導致年報資訊與利害關係人系統建檔資料有不相符情形;第二,金控未建立控管機制,提醒法人大股東須按月申報持股變動情形。

金檢報告也提出兩項改善要求,首先,金控公司必須請法人大股東提供公司登記資料,並對法人大股東提供的資料建立查證機制,以確認關係人資料的正確性;其次,持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超過10%,應依規定於每月5日前填好申報表,將上月持股的變動情形通知該金控。

7月後未落實 最高罰千萬

銀行局官員強調,金管會去年底已通過「股東持股透明行動方案」,並給予業者半年「調整期」;換言之,今年7月起,若未落實遵守股權透明化的相關規定,可依法開罰200萬至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