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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ESG風險管理並引導重視氣候風險

發布時間:民國109年01月16日

(證交所新聞稿)

臺灣證券交易所參考國際非財務資訊揭露趨勢,已於109年1月2日公告修訂「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以提升上市公司非財務資訊揭露品質並落實企業永續發展。修訂後作業辦法自公告日起實施。

本次修訂重點主要係參考國際間各交易所非財務資訊揭露規範實務,將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風險評估納入揭露規範中,並強化我國非財務資訊關鍵績效指標與管理之連結,以協助我國非財務資訊揭露內容與國際接軌。

另為引導上市公司重視氣候變遷議題,證交所參考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所發布「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書(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新增揭露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治理情況、實際及潛在與氣候相關之衝擊,並說明鑑別、評估與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流程及用於評估與管理氣候相關議題之指標與目標等資訊,以增進我國企業因應氣候風險之能力。

證交所為提升我國上市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品質,已與櫃買中心共同委託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於108年12月17日於高雄、18日至19日於台北舉辦三個場次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編撰實務宣導會」,宣導會中除分享108年度出具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編製品質之現況、較佳揭露案例,亦針對我國依循GRI準則之應用編製CSR報告書說明解析結果,並邀請標竿企業代表分享報告書編製過程及溝通實務,以有效提升上市公司報告書內容之準確性與可比較性。相關資料請參公司治理中心網站(https://cgc.twse.com.tw/responsibilityRef/listCh)。

109年01月02日公告詳細資料及附件